發布單位: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
發布日期:2020-12-30
詳細內容:
湘工信信軟〔2020〕507號
????一、申報類別
????二、申報主體條件
????三、申報材料
????四、申報事項
????五、工作要求
????六、注意事項
????七、聯系方式
申報條件:
(一)湖南省境內工商登記注冊且稅務關系在湖南的市場主體,并符合申報指南中各類別項目具體申報條件:
1、湖南省境內工商登記注冊且稅務關系在湖南,以數字技術研發為主營業務的獨立法人企業及機構;
2、企業2020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;
3、具備較強的創新能力,無知識產權糾紛;
4、產權明晰,管理規范,遵紀守法,有嚴格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,及時按政府部門要求上報統計數據、企業經營和項目進展情況;
5、依法納稅,無不良信用記錄。
(二)所申報的項目和項目申報單位不得有下列任一情形:
1、已獲得省工信廳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(獎勵類除外);
2、2019年、2020年連續兩年從省工信廳獲得補助類項目資金的單位;
3、已申報2021年省工信廳其他類別專項資金的單位(獎勵類除外);
4、2020年已獲得省移動互聯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單位(獎勵類除外);
5、專項資金績效評價不合格的單位;
6、已被列入信用黑名單的單位。
支持力度:
待定。
申報材料:
1)企業遷入湖南省前后的生產經營、職工人數、主要研發人員情況、遷入湖南省后預期經濟和社會效益等;
(2)在湘新設公司的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;
(3)企業首次納稅證明及2020年度社保繳費證明材料;
(4)在湘企業基本情況,包括企業主營業務、資產、擁有專利、版權等知識產權、職工人數、主要研發人員情況;
(5)申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(編制要點見附件4);
(6)企業在我省實際投資額度的證明,包括固定資產購置、工程建設發票復印件等,不包括土地購置成本(電子版須為原件掃描);
(7)在湘新設企業2020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原件(電子版請用原件掃描,審計報告需有會計師事務所鑒證業務防偽標識,將貼花復印的審計報告原件和申報資料裝訂成冊,貼花原件由推薦申報單位審核一致無誤后退還)。
政策來源: